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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武夫牵马坠镫,街巷邻里瞩目,昔日泥腿子,今日车中人!

  入了深秋,天寒地冻。

  时值正午。

  污水横流的破旧街巷,宛若行尸走肉的行人穿行其中,双眸呆滞、无神。

  然而。

  哒哒哒!

  这时,一辆马车,却突然驶入其中,为首的刀疤脸马夫一脸凶悍,将一柄朴刀搁置身侧,一看就不好惹。

  即使这街巷又窄又破。

  但看到这马蹄飞踏,车轱辘‘咕噜’扭转,远远的...路上的行人便赶忙侧身,紧贴着墙,生怕不小心蹭到了上面。

  马车轿子上飘荡着的‘陆庄’小旗,醒目而又刺眼。

  叫来往之人见了,不觉艳羡。

  直到马车远去,才敢小声嘀咕:

  “出入配车马,是陆庄里的‘佩刀门客’!”

  “这些人...可真是威风。”

  “收个租,占个场子的普通管事,已经够有面了,手底下管着三五号人,吆五喝六的。”

  “但听说,他们去陆庄替着自己背后铺子掌柜交租钱时,遇到这些个人物,可都是夹着尾巴,赔着笑脸,求着指路!”

  “唉。”

  “也不知道,这里面坐着的人,究竟是什么个模样,要是我也有一天也能...”

  一个蜷缩在水沟子旁,挫着双手的癞子头正在嘀咕着,一侧同伴听了,便是嘿然一嘲:

  “你?”

  “天上掉馅饼,也砸不到咱头上,别想了!”

  “武夫,也有高下之分。”

  “像咱们这些泥腿子,靠着家里积攒半辈子的银钱,求个一两式拳,也就能练成个‘火窑管事’。”

  “陆庄的普通门客,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才那么点人,普通武夫,又怎么选的上?”

  “更别说佩刀门客了,听说,也就三十来人,都是个顶个的好手。”

  “这人呐...要信命。”

  “就咱们这片破地,多久了,也就出了个马夫翻身的季家子,但也就不过如此了,不奋斗个几年,甚至十几年,估摸也跳不出这‘樊笼’...”

  他话未说完。

  旁边之人看向后街,那已缩到了一个小点的马车,竟在一片篱笆院前停下时,突然惊愕:

  “等...等等。”

  “你看。”

  “那个地儿...”

  “是不是那季家兄妹的茅草土屋?”

  顺着他的指头一望。

  周遭看热闹的人,都愣住了。

  “好像,还真是。”

  未过多久。

  当那马车停下。

  这一片火窑外围,又破又穷的街巷...

  彻底,沸腾了。

  ...

  众人簇拥,人头攒动。

  隔着老远,看着那陆庄马车,终于有人揭开窗帘,露出身影。

  作为马夫的洪江,连忙起身一跃,咬了咬牙,俯身于地,竟作为了‘人肉阶梯’,要供给那马车之人平缓落地!

  当穿着陆庄佩刀门客,统一分发的黑衣劲装,以鳄皮作带,腰佩镔铁刀的季修,才一露面...

  阵阵惊呼,便不由响起:

  “那...那是季家子!?”

  “好一个丰神俊秀少年郎,以前他饿得皮包骨头的时候,竟然没看出来半分,竟有此等姿容...”

  远远的,一阵哄然响起。

  季修半步踏出马车,对此置若罔闻,但看到俯身支地的洪江,却是皱了下眉,不由停住:

  “洪兄,你执鞭坠镫,已是叫我愧不敢当,之前也说了,不必如此。”

  “这一下,你又要我效仿那些‘簪缨贵胄’,学什么踏着‘人肉阶子’,步履平地。”

  “我季修这半生,都是在这等污水横流的地方讨生活,没那富贵命,也学不来。”

  “快起来吧。”

  他一跃而下,一把将洪江拉起,对于耳畔的赞誉、艳羡之音,只当作从未听见。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间有远亲。

  现在博得满堂彩。

  虽有些飘飘然...

  但心气过去了,却是一眼,就能洞穿了其中本质。

  “这就是拳与势,带给我的改变。”

  季修轻声呢喃。

  之前他与季薇在破落漏风的屋舍蜗居时,就跟空气一样,任谁见了,都不会多瞅上几眼。

  若不是他成了陆庄门客,哪里能有今天?

  佩刀门客,就已如此。

  若是再往上,成了跻身淬骨的陆庄门面、拳馆派主,甚至炼皮有成,也做了一方营生的主子!

  这些人,怕是就要虔诚叩首,如见天临了。

  既尝到了甜头。

  那么...

  又怎么可能,就只在这里止步!

  而洪江听到季修的话,俯身而起,表面哈哈一笑,表示不碍事。

  心中却是另一幅情景,满是苦涩,如同吃了黄莲。

  执鞭坠镫、作人肉垫。

  莫说对于武夫而言,就算是个普通人,只要是挺直腰板的,都不愿做这为人仆役,阿谀奉承的活计。

  但他没法啊!

  当着陆庄诸多门客,众目睽睽的面儿,一口唾沫一个钉。

  要是说了之后做不到,那就是丢了颜面。

  而这季修...

  十六岁,悟出‘十步一杀’,入了刀者大门,未来前途一片光明,比之自己,肯定是更好的。

  若只是这样,倒也罢了。

  偏偏...

  老庄主看他的眼神,那一天,凑得近的,可都是看得清清楚楚!

  旁人不晓得。

  但洪江眼睁睁的,看着陆乘风支开了嫡子陆羽,还有自己的关门弟子罗霄,就偏偏要大小姐带着这小子熟悉庄内情景。

  打得什么算盘,明眼人都知道!

  一个前途光明的刀法天才,真说穿了,也就那么回事。

  可...

  要是在这个名头前,再加上他顶头上司‘乘龙快婿’的头衔...

  洪江觉得。

  自己要不卑躬屈膝,下大本钱。

  日后这位小爷扶摇直上的时候,该秋后算账,扫地出门的,估计就是他自个儿了。

  关系到了自己的‘钱程’,能不好好表现嘛!

  “这马谁牵不是牵,我来不也一样。”

  “在这安宁县外的山道厮混时,当年大当家上马下马,我这人肉垫子,做了不知多少回,认错,就要有认错的态度。”

  “之前是我洪江口花花,说错了话。”

  “但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子,说给你当马夫,在你离开陆庄之前,我就给你当一辈子马夫!”

  洪江一抱拳,提起了刀,面色肃然,就要在这马车周遭巡视,凶神恶煞,看着哪个不长眼的扒手,敢于摸过来。

  而偌大的动静...

  也叫破落小屋里的小姑娘,悄悄摸摸,探出了半个脑袋,瞅了过来。

  季薇裹在紫棉袄里,因为烧灶弄得灰头土脸的,才烧开火,正准备做顿丰盛的饭食,等着哥哥回家吃饭。

  听到动静,这一眼往屋外望去。

  便叫她瞅见了...

  一身黑衣,腰间佩刀,身姿挺拔,发丝飞扬的季修,此时正踏于黄土,推开篱笆。

  而看到几乎改头换面,从未穿过如此体面衣衫的兄长...

  这一眼,叫季薇直接望得呆了。

  “小妹。”

  “我来接你,去新家。”

  黑衣少年嘴角轻笑,语气温和。

  他亲手一步一步的,牵着季薇的小手,将她拉上了马车。

  马车内的火炉,暖烘烘的。

  叫季薇局促的捏着衣角,两只小腿贴在一起,有些不安。

  甚至...

  还未回过神来。

  她看着哥哥忙前忙后,将被褥、棉衣...等物放在车上。

  最后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一方住了十几年的黄土屋舍后。

  点了点头,取了挂鞭。

  少顷。

  鞭炮声响,去旧迎新。

  待到满地红艳艳的炮仗碎屑,落满黄土。

  马车渐渐远去,徒留一地烟尘。

  仿若梦中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