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柯南:与宫野志保的恋爱拉扯战 > 第283章——妃英理的解释

  “这……”毛利兰一时语塞,却很快想到了绝佳的,为林子舟辩护的理由。“可是,小零他毕竟还是小孩子……有时候不懂事,太莽撞了,也有可能吧?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这次的事态太危险,所以他拿到了手枪,然后才做出了这么危险的事情。以后的生活里,他也不可能……”

  这样的理由在毛利兰看起来很合理,对宫野志保来说却实在是软弱无力。

  小孩子?如果林都算小孩子了的话,那毛利兰恐怕还没断奶呢。

  这次只是因为他拿到了手枪?林子舟之前在国立竞技场捡来的那把属于犯人的手枪,到现在可都还静静地躺在他的床头柜里呢。

  他如果现在就能为了【救她】,而让子弹擦过她的脖子,以后就也能打着为她好的名义,对着她开枪。以后要朝夕相伴的人如此对她,又怎能让她短时间内放下心来?

  别说是被枪打了,哪怕只是被男友施加家庭暴力,打了一顿,也没有短时间内就原谅对方的道理吧?

  只是,这些话,宫野志保不能对毛利兰说,所以她还需要找一个新的理由。

  “如果说,你的男朋友,那位工藤新一,他对着兰小姐你开枪了,”她很快找到了一个绝佳的例子。“而且还打伤了你,你会原谅他吗?”

  “他不是我男朋友,我们也没有在交往……”毛利兰竟然在听到宫野志保的第一段话之后就已经开始面红耳赤地反驳。“我们只是普通青梅竹马的关系——”

  “回答问题,”宫野志保面无表情地打断她。“如果他对你开枪了,而且还打伤了你,你会是什么表情?”

  “……”毛利兰沉默了。

  …………

  几分钟后,毛利兰背着宫野志保,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小兰……”毛利小五郎站起身,想要和自己的女儿说一句话。

  “别靠近我!”平常性情都极其温和的毛利兰,却一反常态地吼了毛利小五郎一句,吓得后者缩了缩脖子。

  “……”原本站起身,打算查看宫野志保的状况的林子舟,也被毛利兰这句很重的话吓了一跳。而当他回过神来,再看向宫野志保的时候,却发现对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一大一小两个都在青春期,对自己的恋人产生了信任危机的女孩子,就这样从一群男人的身边走了过去。

  而她们要去找的人,是同病相怜的人——至少她们是这么认为的。

  …………

  在经过了一天休息之后,妃英理的精神状况已经好了很多——她服下的毒药剂量并不多,洗胃也及时,所以此时此刻已经基本恢复了元气。事实上,她今天晚上就准备回家吃晚饭了。

  而就在刚才,她的亲女儿却打来了电话,表示自己的心里有心事,想要和她这个做母亲的谈谈。

  这孩子,有什么事是不去和她那些闺蜜谈,而是要找自己这个平常见面机会甚至还不如闺蜜多的,做母亲的来谈的?

  抱着这样的好奇心,她等待着自己女儿的访问。只不过,她却没想到,自己的女儿还带了另外一位小客人。

  “所以,”将她们迎进来,又坐在床上。妃英理稍稍打理了一下自己有些杂乱的头发,来让自己在宫野志保这个小女孩面前略微得体一些。“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呢?”

  就这样,她带着有些微妙的表情,听着面前的宫野志保,讲述了她的故事,以及她们来这里找自己的原因。

  “所以,”她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着。“来找我,就是因为,你们觉得我在十年前,被小五郎那个家伙打了一枪,遭遇了不公正的残忍对待,是吗?”

  “当然不公平,”宫野志保平静地看着妃英理。“因为对方对于枪法的过度自负而导致你受伤,这怎么看都是对方的过错,而且还是很过分的那种吧?”

  “无论怎么样,如果爸爸是这样对妈妈的话,”旁边的毛利兰也点了点头。“我是不能接受的,这太过分了!”

  “……”妃英理露出了有些好气又好笑的表情。“原来,你们是这样想的啊?”

  “难道不是吗?”妃英理的反应让毛利兰有些费解。“爸爸对你开枪了诶!”再怎么说,这种打伤了妈妈的事情也太过分了!”

  “……”妃英理脸上的表情已经变成了看着小孩子的疼爱,却又夹杂着些许对着不在场者的回忆和爱意。“事情不能怎么讲啊,小兰。”

  “你爸爸开的那一枪,我是理解的,也是支持的哦!”

  “诶?”毛利兰愣住,而宫野志保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妃英理的脸,瞪着她的下一句话。“妈妈,您这是什么意思?”

  微微换了一个坐在床上的姿势,妃英理摇摇头,闭上眼睛,似乎是在感叹,自己的女儿果然没有办法理解她和丈夫之间的羁绊和信任。

  “你们是不是以为,那个家伙开枪,是希望打中歹徒,将我救下来?”有些得意地提出这个问题,妃英理考验着自己的女儿。“是不是觉得他是一个对自己的枪法过度自信,却失手了的傻瓜?”

  “难道不是吗?”毛利兰惊愕。“妈妈,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你认为……”

  “不是我认为,”妃英理轻轻摇头。“而是我知道——毕竟也是那么多年的夫妻,他的脑子里在想什么,我再清楚不过了。

  “他就是故意对着我的脚开枪的,只要我的脚被打伤了,自然就没有办法走路了——你要明白,在劫持人质的案件里,如果犯人不打算就地负隅顽抗,而是打算逃离的话,那么人质的可自主移动性是必须的:他们可以不愿意合作,但至少应该在你用枪顶着他们的情况下,有挟持他们行进的能力。”

  “但这种事情,对脚被打伤了,没有办法走路的人质来说,是不成立的。一个不能行动的人质,会很容易成为逃生心切的劫匪眼里的累赘——在那个时候,村上丈说了,要求警视厅为他准备逃生用的车子,所以他有很强的求生欲,以及很低的鱼死网破的想法。只要把我这个人质本身对他的携带价值破坏掉,我对他也就没有用了。”